从董监高的履职点滴到大额赔偿——这些细节里藏着董责险火的秘密

从董监高的履职点滴到大额赔偿——这些细节里藏着董责险火的秘密

原创首发 | 金角财经(ID: F-Jinjiao)

作者 | 罗夏

如今,想要安稳地坐在上市公司董事的位置上,已成了一件难事。

只要公告里有个细节没看清,或者某项决策背后没问个底朝天,日后等来的可能就是监管罚单、投资者发起的诉讼,甚至公司反过来向个人追偿。以前那个代表着身份与声望的头衔,现在可能直接让个人的资产暴露在风险之下。

7月30日,中国平安在深圳推出了董责险专属服务品牌“董平安”,主张将保险服务深度嵌入公司治理的全流程。

仅仅过了一天,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在强调董事必须忠实勤勉履职、强化履职评价的同时,明确提出了“鼓励为独立董事投保责任保险”。

这并非监管部门首次提及董责险。

早在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意见时,就已鼓励上市公司为独董投保董事责任保险,并支持保险公司开发契合上市公司需求的产品。

到了2024年7月,新《公司法》正式实施,从法律层面首次明确:公司可以为董事执行职务时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

这一连串的政策信号表明,董责险正加速成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工具箱中的标配。

平安此时推出“董平安”,背后指向一个日益现实的问题:

当董事和高管的履职责任越来越重,一张仅在出险后才赔钱的保单,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了。

董事签下的名字,分量越来越重。

董责险市场升温的大背景,是资本市场监管持续从“软约束”转向“严监管”。

证监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共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01起,作出处罚决定661份,同比上涨11.66%;处罚责任主体达1506人次或家次,市场禁入142人,同比增长20.34%。

独立董事也无法置身事外。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独董制度执行简报(第8期)》显示,2025年共有76名独董因违法违规,被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处罚、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涉及29起案例。

其中,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对35名独董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最高120万元、最低9万元,平均达到48.2万元。超过六成的相关案例,都涉及未有效履行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监督职责。

这些数字说明,独立董事过去那种“开几次会、签几个字”的履职方式,已难以适应当前的监管要求。

新《公司法》进一步细化了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高管不仅要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获利,在执行职务时还要为公司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并给他人造成损害,也可能需承担个人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没有直接参与”并不当然等于免责。监管和司法更关注的是,董事是否尽到了勤勉义务:有没有认真审阅材料、了解决策风险,发现异常后是否提出异议并留下履职记录。

真正让董监高感到压力的,还不只是监管罚款。

在大智慧因证券虚假陈述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又代表上市公司,向原控股股东及时任董监高提起追偿诉讼。

最终,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长虹向大智慧全额赔偿3.35亿元,案件撤诉。这是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向上市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

这个案件揭示了一个逻辑:一起证券违法案件可能沿着两条线继续发展:投资者先向上市公司索赔,公司承担损失后,再向相关责任人员追偿。

公司的责任,最终可能落到个人账户上。

与此同时,证券集体诉讼也在加速落地。

2025年12月31日,南京中院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先行判决,4.3万余名投资者获赔7.7亿余元。上市公司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构如何承担责任,还将另行审理。

从早期的康美药业,到后来的泽达易盛和金通灵,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已不再只是一次制度试验。一次信息披露违法,可能同时引发行政处罚、投资者集体诉讼和后续内部追偿。

现实中的履职风险,还不只来自极端的财务造假。

从会计处理、关联交易到重大事项披露、互动平台回复和监管问询,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许多环节,都可能成为责任认定的依据。董事席越来越难坐,履职保障也必须跟上。

董责险保的,是正常履职风险。

董责险的全称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一般而言,当董事、高管在履职过程中因疏忽、错误陈述、不当披露或者决策过失等行为面临索赔时,保险可以按照条款约定承担法律抗辩费用、咨询费用、民事赔偿金及相关和解支出。

它主要解决的是,董事、高管因履职过失面临索赔时,法律抗辩费用和赔偿责任可能远超个人承受能力的问题,但它并不是规避责任的工具。

故意造假、内幕交易、侵占公司财产、获取非法利益等行为,通常属于保险责任除外范围。是否赔付,还需要结合行为性质、司法或监管结论以及具体保单条款判断。

因此,投保董责险与加强监管并不矛盾。

四部门此次在鼓励金融机构为独立董事投保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出严格履职问责、薪酬追索扣回以及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责任约束和履职保障,是同时推进的两件事。

这份保障也关系到企业能否吸引合适的人进入董事会。

如果一次并非故意违法的履职疏忽,就可能让个人和家庭资产暴露在巨额诉讼之下,真正有经验、有能力的人会对董事席位更加谨慎;已经任职的董事,也可能因为担心追责而趋于保守,影响董事会作出必要决策。

保险的作用,是让勤勉履职者敢于提出专业意见,也让公司在监管调查和投资者诉讼发生时,有能力及时获得法律与风险管理支持。

“董平安”把保险服务往前推。

平安进入董责险市场已经超过二十年。

据中国平安披露,平安产险于2002年签发中国第一张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保单,2018年推出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专属条款。截至2026年上半年,平安董责险已服务超过600家A股上市公司,累计处理赔案350余件,赔款超过2亿元。

平安产险还设立了董责险专属经营团队,把承保、风险管理和理赔服务放进同一套业务体系。

二十多年的业务积累,让平安更清楚一家上市公司在出险前后会遇到什么问题。

有些风险始于一份表述不够准确的公告,有些来自关联交易识别遗漏,还有些在收到监管问询后,因为处置迟缓而不断扩大。等到投资者起诉时,企业往往还要同时处理监管沟通、律师聘请、舆情应对和保险理赔,单纯等待事后赔款,很难覆盖整个过程。

“董平安”因此把服务分到了风险发生的前、中、后三个阶段。

在风险尚未暴露时,平安可以提供公告预审、合规培训、模拟演练、舆情监测和投资者关系辅导,帮助企业发现容易被忽略的信息披露和治理问题。

收到监管问询、现场检查通知或出现重大舆情以后,平安会联动法律、合规和声誉管理等专业资源,协助企业梳理事实、准备材料并制定处置方案。

进入索赔和诉讼阶段后,服务重点转向理赔跟进、费用预付和案件处理。相较于等企业自行报案,“董平安”还会根据公开信息主动提醒客户,尽早启动理赔流程。

对上市公司来说,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风险不要发生。公告发布前的一次检查、监管问询到来后的一次专业判断,甚至舆情发酵初期的一次及时处置,都可能比事后赔付更有价值。

在此基础上,“董平安”进一步把服务延伸到事前预防,利用积累的数据、案例和专业资源帮助企业提前发现问题,并在风险暴露后迅速介入。

这种模式与平安长期强调的“风险减量”思路一脉相承。二十多年的董责险经验、350多起赔案积累和专属服务团队,让平安有能力将保险服务嵌入公司治理过程,既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在风险发生后提供更及时的支持。

董事要为每一次签字负责。认真履职的人,也应当拥有一份与责任相匹配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