梆子声起,豫韵悠长。8月1日,《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正式落地实施。传唱了300余年的乡音,从此有了法治的坚实铠甲。作为河南首次以省级地方性法规形式,对单一戏曲剧种进行全方位规范,这标志着豫剧的保护与发展,从过去的“软约束”跨入了“硬支撑”的新阶段。
《条例》直击行业痛点,在保护传承、人才培育、创新路径及保障措施等维度做出系统部署,为这张中原文化名片的永续流传筑牢根基。
立规明矩
从“有戏可唱”到“有法可依”
“辕门外三声炮如同雷震……”“刘大哥讲话理太偏……”“亲家母你坐下……”这些耳熟能详的唱词,伴随一代代河南人长大。上至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牙牙学语的孩童,随口便能哼上几句。对于河南人而言,豫剧早已融进血脉,成为不可割裂的文化基因。
作为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豫剧历经数百年积淀,形成了高亢激昂、质朴醇厚的独特艺术风貌。《穆桂英挂帅》《花木兰》《朝阳沟》等经典剧目家喻户晓,久演不衰,那是刻在中原儿女骨子里的浓重乡音。
为了守护这份文化遗产,推动中原文化繁荣,今年5月28日,《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8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通过立法形式划定保护边界,明确定义豫剧:这是形成并发展于河南、传播影响广泛,以中州音韵和板腔体音乐为基础,拥有完整表演体系与独特艺术风格,且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地方戏曲剧种。
全程参与立法工作的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吴亚明指出,为豫剧保护传承立法,是行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他强调,《条例》的一大亮点在于经费保障机制:明确要求将豫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这一举措将有力激发从业人员积极性,为豫剧繁荣提供坚实后盾。
破题用人
让“好苗子”进得来、留得住
人才是戏曲传承的核心。长期以来,基层院团陷入“招不来、不好招、留不住”的困境,僵化的学历门槛往往将真正热爱戏曲的年轻苗子拒之门外。
《条例》直面这一难题,规定加强从业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在职称评定中,重点考察人才在舞台表演和创作生产中的实际能力与业绩,推行创作作品与论文、专著等效评价,合理配置高级岗位中重要演职员的比例;对于长期坚守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学术成果及任职年限要求。
同时,《条例》支持符合条件的豫剧表演团体与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合作,通过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合作办学等形式开展人才培养,共建教学实践基地。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及名家成立工作室,通过名师传戏、示范展演等方式,培育后备力量。
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李树建认为,这些制度安排精准回应了基层戏曲人才面临的长期困扰,体现了对艺术人才成长规律的尊重。
守正创新
从田间地头到“数字云端”
保护是根基,发展是方向。《条例》既注重“护根”,也着眼于“长新芽”。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文旅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豫剧创新发展的统筹指导,推动豫剧与科技、旅游等领域深度融合,提升创作、展演及传播的创新水平。
在内容创作方面,《条例》明确表演团体需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面向群众、基层与市场,与时代同步。通过整理改编传统剧目、新编历史剧目及创作现代剧目,增强作品的时效性与传播力。推出适应不同演出条件、满足多元观演需求的多样化优秀剧目,以保持豫剧艺术的旺盛生命力。
在传播渠道上,《条例》鼓励表演团体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制作适合网络观看的剧目、动漫、影视剧及短视频等优秀作品,提升网络传播与营销能力,培育网络演播新业态。
此外,《条例》附则明确,曲剧、越调等其他河南地方戏曲剧种的保护传承发展,参照本《条例》执行。
“《条例》来得及时,有了法规给豫剧做靠山,咱河南的乡音肯定越唱越亮堂。”郑州老戏迷李先生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