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七月二十一日电 题: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缘何传承七百余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陈立健接受专访
中新社记者 邢一 赵朗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已走过七百多年历程。为何会诞生金瓶掣签?转世制度又经历了怎样的演变并最终走向制度化?中新社“东西问”栏目就此专访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研究员陈立健,听他做了详细解读。
以下为访谈摘要。
中新社记者:藏传佛教独特的活佛转世制度,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陈立健: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第一位被正式认定的转世灵童名叫攘迥多吉,他被视为噶举派分支噶玛噶举领袖噶玛拔希的转世。从噶玛噶举派建立起活佛转世制度,再到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前后两百多年间,转世活佛已成为僧俗各界普遍接受的宗教现象。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独有的一种宗教首领或精英人物的传承方式,它围绕寻访、认定、坐床等环节,形成了一套严密且完整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历朝中央政府对有影响的大活佛,均采用金瓶掣签并报请中央政府批准继任的做法,这已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定制,活佛转世制度也随之逐步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轨道。
在世界其他地区,不仅佛教以外的其他宗教没有这类传承方式,就连世界各地的佛教不同流派——哪怕是那些与藏传佛教同属大乘佛教、历史上还有过不少宗教交流的汉传佛教、朝鲜佛教和日本佛教——也从未发展出这样的宗教领袖继承制度。
2024年6月30日,西藏佛学院举办2024届毕业典礼暨学衔授予仪式上少年活佛们在学习成果展示上辩经。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贡嘎来松 摄
中新社记者:历史上,藏传佛教究竟有哪些传承体系?
陈立健:概括来说,藏传佛教先后采用过的领袖继承方式主要有三种:师徒传承、家族传承和活佛转世。
师徒传承在藏传佛教各教派中最早出现,至今依然存在,并在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不过到了藏传佛教后弘期,由于教派与地方贵族首领关系日益紧密,除了师徒传承之外,像萨迦派、帕竹噶举等曾执掌西藏地方政治权力的教派,开始实行宗教首领的家族传承制——也就是说,教派的宗教首领必须出自某个特定的贵族家族,由该家族的男子在寺院出家学佛并担任僧职,被有计划地培养成既管宗教又管世俗的政教合一首领。这样一来,同一个家族内部就形成了政教首领地位父子相传、伯父传侄或叔侄相传的局面。
从公元七世纪到十三世纪,藏传佛教只有师徒传承和家族传承这两种方式。直到十三世纪末,当师徒传承和家族传承显现出某些不足,难以完全适应西藏宗教与社会的需求时,活佛转世作为一种替代性选择,才应运而生。
活佛转世制度有助于教派和寺院形成固定的领袖世系。即使前一位领袖去世后,他的弟子和随从仍能团结在一起(就算内部有一些争权夺利的矛盾,也不至于公开爆发或决裂),大家共同为寻访、认定和培养新一代活佛而努力。与此同时,活佛转世的传承方式也使教派或寺院的下一任领袖可以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家庭乃至不同民族,这有利于教派领导集团与社会各方政治势力建立联系、协调利益。
图为2024年2月28日,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藏传佛教学经僧人考核晋升格西拉让巴学位立宗答辩仪式现场。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贡嘎来松 摄
中新社记者: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中,为什么会诞生金瓶掣签制度?
陈立健:金瓶掣签制度诞生于一七九三年,是清朝乾隆皇帝为了杜绝大活佛转世中族属转袭的弊端,防止在认定活佛转世的最后阶段出现弄虚作假,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并由清政府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予以明确规定。这一制度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中的一些传统做法与明朝、清朝选官制度中的签选办法结合起来,既强化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统治权威,也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关键节点建立了章程化管理,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在活佛转世事务上的绝对行政权和宗教重大事项管理权。
一七九一年廓尔喀军入侵西藏的战争,暴露出活佛转世与家族亲戚挂钩以及依赖降神决疑做法中的种种弊病,这让乾隆皇帝越发感到加强活佛转世管理的紧迫性。反击廓尔喀军入侵的胜利,为清朝政府提供了整顿西藏政务、完善管理章程的契机,这场战争也成为清朝在活佛转世中推行金瓶掣签制度的直接动因。
清政府共颁发了两个金瓶:一个用于西藏地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安放在拉萨大昭寺;另一个用于确认蒙古各部以及甘青藏族地区的大活佛转世灵童,安放在北京雍和宫。凡在理藩院注册的藏传佛教蒙藏大活佛,都必须将寻得的若干名“灵童”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牙签牌上,放入瓶内,召集高僧诵经祈祷后,由中央政府派员监督,指定人员当众抽签掣定。转世灵童经过金瓶掣签认定后,立即上报中央政府,获批准后再择吉日举行坐床典礼,完成活佛转世的全部程序。
一七九二年九月,乾隆皇帝派御前侍卫惠纶、乾清门侍卫阿尔塔锡第,将特制的金瓶送到拉萨,明确下令为了禁绝活佛转世过程中的流弊,废除完全依靠垂仲指认的办法,实行由中央政府决定的活佛转世金瓶掣签制度。
从一七九三年制定金瓶掣签制度后的一百多年里,在拉萨进行的金瓶掣签多达七十余次,平均每三年就要举行两次。因此,金瓶掣签制度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过程中产生了深远影响,已成为一项历史定制。藏传佛教界的僧俗信众普遍重视并遵行这一制度,直到今天,在重要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问题上,它依然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图为2025年6月,大昭寺外景。中新社记者 赵朗 摄
中新社记者:为什么说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逐渐走向了制度化?
陈立健:一九三六年二月,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制定并报行政院核准,颁布了《喇嘛转世办法》。这是中央政府针对活佛转世管理颁布的第一部专门法规,历史意义重大。该办法延续了清中央政府对有影响的大活佛转世管理的精神,沿袭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的金瓶掣签制度以及清代《理藩院则例》中有关活佛转世问题的条款,强调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等大活佛圆寂后,须由该管地方最高行政机关报蒙藏委员会备案;转世灵童的备选灵异儿童必须在两人以上,并经金瓶掣签确认;还强调中央要特派大员前往主持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人的坐床仪式。
依照《喇嘛转世办法》等法规,民国中央政府行使了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权、免于掣签权以及准予其坐床继任为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批准权;同样也履行了九世班禅圆寂后其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权、免予掣签权以及准予其坐床继任为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批准权。
一九九五年,国务院批准严格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寻访,并经金瓶掣签认定的第十一世班禅坐床继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位由国务院批准、通过金瓶掣签认定的大活佛。
二〇〇七年七月,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法令,自当年九月一日起施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该办法充分尊重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发挥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办法》颁布后,第一位以金瓶掣签方式确定的大活佛转世,是二〇一〇年七月四日认定的第六世德珠活佛。(完)
受访者简介:
陈立建。受访者供图
陈立健,现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三级研究员。他先后在甘肃省藏学研究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藏学》编辑部、中国藏学出版社以及宗教研究所工作,参与编写了《藏族大辞典》《西藏历史文化大辞典》《广说佛教语大辞典》等著作,还参与了国家重点科研课题《西藏通史》《活佛转世及其历史定制》、华东师大沈剑英主编的《近代中外因明研究学术史》等项目。此外,他主持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课题《藏传佛教史•民国卷》《汉藏佛教文化交流研究》以及《藏传佛教中国化研究》等。他还曾受聘为陕西师范大学宗教研究中心和西藏社会主义学院特聘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