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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现启动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所界定的非遗范畴;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具备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或科学价值;
(四)展现文化多样性与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备鲜明的北京地域特征,在西城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
(六)在特定群体或区域内代代相传,传承历史须超百年,历经三代及以上,具备清晰的传承脉络与文献记录;
(七)申报主体须在西城区注册,主要传承人实际在西城区域内开展传承与保护活动。
申报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申报主体须于7月3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xchsy2026@163.com;
(二)培训参与。报名截止后,将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专题培训,申报单位须按时参加;
(三)材料提交。所有申报材料须于9月21日前送达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包括项目申报书、论证报告、辅助材料(详见附件2-4)。
逾期未提交报名表或申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受理,且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材料须包含以下四类:
(一)报名表。应填写项目名称、类别、申报主体信息、核心内容等(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含项目简介、基本信息、申报单位概况、保护计划、授权书等(详见附件2);
(三)论证报告。涵盖项目源流、传承谱系、内容构成、保护价值、当前存续情况、保护规划等(详见附件3);
(四)辅助材料。可提供有助于说明项目真实性和文化价值的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详见附件4)。
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全面负责,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争议等法律后果。如有伪造、虚构内容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且不再受理后续申请。
附件1: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报名表
附件2: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附件3: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论证报告模板
附件4: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辅助材料要求
附件1-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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