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追求,41岁的韦某某向兰晴(化名)捅了数十刀,泼了硫酸,后来又用菜刀砍了她好几下。之后,韦某某被判处死刑。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曾引发外界关注。
2026年7月20日,澎湃新闻从受害人兰晴处得知,她接到佛山中院通知,韦某某近日已被执行死刑。
兰晴说,这件事让她落下终身残疾,失去劳动能力,一辈子都毁了。韦某某被执行死刑,是他罪有应得,这让她和家人得到了一些安慰。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兰晴1991年出生,广西人,之前在佛山南庄一家瓷砖店上班。她和韦某某是通过顺风车认识的。2022年,兰晴和表姐从老家开车去广东佛山,接了一个顺风车订单,乘客正是韦某某。韦某某知道兰晴单身,就开始追求她。
兰晴表示,她和韦某某没什么交集,也没有经济往来,多次明确拒绝他的追求,但韦某某“死缠滥打”,一直骚扰。案发前,她多次报警求助,但没能阻止悲剧发生。
2023年2月3日,兰晴因受不了韦某某反复纠缠报了警。同月15日15时许,韦某某随身藏着事先备好的尖刀和硫酸,到佛山市南庄镇某陶瓷公司找兰晴。兰晴因韦某某纠缠再次报警,警察到场处理,韦某某表示配合,但警察离开后他仍逗留在现场。
同日16时许,韦某某进了兰晴所在公司的一层展厅,拿尖刀朝兰晴头面部、胸腹部等部位捅了数十刀。兰晴同事合力把他赶出展厅后,他又返回展厅,把硫酸泼向兰晴的面部等部位。兰晴同事再次将他赶出展厅并关上玻璃门。韦某某随后到附近餐饮店厨房拿了两把菜刀,回到展厅门口,砸坏玻璃门进入展厅,不顾阻拦继续用菜刀砍兰晴数刀,直到被兰晴同事等人阻止才停手。
经全力抢救,兰晴保住了命,治疗一个多月后才苏醒。后续鉴定显示,兰晴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2024年3月,佛山中院对韦某某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韦某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他仅因追求被害人未果,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未造成死亡后果,但考虑到他在公共场所不顾群众阻止,先持尖刀捅刺,又泼洒硫酸,再用菜刀砍击,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从严惩处。
佛山中院表示,韦某某虽有犯罪未遂、坦白及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等情节,但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对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均不予采纳。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韦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
韦某某提出上诉。2024年9月,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兰晴已回广西老家,并在社交平台注册了账号。兰晴说,她现在生活无法自理,处境很困难,想继续做康复治疗,但承担不起费用,希望能得到外界的关注和帮助。






